发布时间:2024-07-11,作者: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
在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校的行政事务工作;负责管理学院印章及院长、副院长名章、办公室印章;负责草拟、整理以学院或院行政领导名义发布的讲话、报告、汇报、工作总结、院长办公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;负责签收、登记、流转来自学院外部的公文,接收和办理学院内各单位提交的请示报告;接收涉密文件,严格执行保密规定;负责行政会议通知及会议室安排和管理以及会务工作;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和指示,协调学院行政工作及全校重大活动;负责行政日常工作的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;负责有关部门和院校来学院视察或访问的行政接待工作;负责学院领导公务出行安排;负责领导公务用车的协调管理;完成行政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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